治理结构
公司发行股票、上市以来,严格按照《公司法》、《证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等有关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、政策文件以及交易所的规定,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,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,建立健全《公司章程》、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》、《董事会议事规则》、《监事会议事规则》和《总经理工作细则》等一系列工作准则、程序和管理制度,规范运作。
公司股东大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、经济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的运行和监督机构,职责分明,恪尽职守,促进了公司管理工作的有效制衡和良性互动,保证了公司决策中心、利润中心、成本中心三个管理层次工作流程的贯通和良性循环。
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,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合法权利,并承担相应的义务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以及《关联交易之原则协议》。公司在人员、资产、财务、机构和业务方面,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,建有完整的财务、会计管理制度和独立、健全的核算体系,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、自我约束、自我发展,独立享有民事权利、承担民事责任,依法经营。